第一部分、学校教学管理文件
1、中北大学本、专科生考试管理规定
校教〔2010〕13号
中北大学本、专科生考试管理规定
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手段,对提高教学质量,树立优良学风,培养合格的大学生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星空·体育实际情况,现对星空·体育的考试工作做出调整,规定如下:
一、考试组织分工
考试组织分工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课程所属学院
1、负责课程主考教师的选派及任务分配工作;
2、负责课程的命题工作;
3、负责课程试题交予印刷厂印刷、领取试卷及分发试卷到考场工作;
4、负责课程的试卷回收、评阅、录入成绩及分析试卷工作。
(二)学生所在学院
1、负责本学院学生的通知、组织工作;
2、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监考工作;
3、负责本学院学生考试违纪的认定、上报及教育工作。
(三)教务处
1、负责跨院课程的考试日程、考试地点、考区办公室位置的安排工作;
2、负责考试的协调工作;
3、负责考试过程中的巡视、检查及评价工作;
4、负责考试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
5、负责试卷的抽查、审核工作;
6、负责考试事故的调查、认定及处理工作;
7、负责考试费用的核实、发放工作;
8、负责省级及其以上各类考试的组织工作。
二、考试组织过程
(一)成立组织机构
各学院成立本学院考试工作领导组,学院院长任组长,副书记及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要成立考试督导组,督导检查考试各环节工作。
(二)考试命题
命题是检验教学水平和学习能力的重要环节,教师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试的命题工作,根据以下要求,不断提高命题质量。
1、考试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同时也应检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题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
2、考试命题应覆盖面广,试题的难易程度要适当,原则上应有备用试题。试题要注明考试课程名称、考试年级、班级、学期、每道试题的分值,试题的期望值应在75-85之间。
3、开卷考试试题应以检查学生的概括、分析和综合运用知识能力为主要目的,避免抄书或抄笔记的现象。
4、试题书写应规范整洁,并经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试题要制定出评分标准。
5、试题要避免与往年试题重复,各学院的主干课程要逐步建立试题库,已经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应采用试题库(含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试题库)进行考试。
(三)试卷印制及保密
1、课程试题命题完毕并经审核后,命题教师将试题放入《中北大学课程试题密封袋》内密封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学院公章,考试前开课学院工作人员到教务处办理试卷印刷手续,并交付印刷厂印刷,印刷厂将教务处提供的学生考试名单按照考场顺序粘贴好,按照考区分类,并保存于保密室内(院级考试课程试卷由各学院自行粘贴考试名单、保存)。
2、开课学院所有参与命题、审核、印刷及分装的教师、责任人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制度,如发生泄密事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人员要对损失进行经济赔付。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院工作的保密措施,报教务处审核后实施。
3、若需启用备用试题时,学院须报教务处审批,经批准后,由学院工作人员取出备用试题,检查试题密封情况,无任何问题方可付印。出现问题应及时向教务处汇报。
(四)考试实施
考核形式可以灵活多样,根据课程特点可以采用笔试、口试等,鼓励课程建设组采用多种形式考核学生。各学院要根据考风考纪要求对考试工作按以下标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
1、教务处负责安排跨院课程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区办公室位置,并于考试前一周公布,非跨院课程考试由学院自行安排。
2、开课学院根据教务处考试安排做好试卷的运送、发放工作。确保学院于考试前30分钟将试卷运送至各考区办公室。主考教师根据学院的总体安排于考区办公室内向监考教师发放试卷。主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提示学生答题的正确与错误,要确保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3、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生所在考区分布情况,设置考区负责人,每考区一名,考区负责人负责协调试卷交接、学生考试资格审定、学生作弊处理及其它突发事件,如遇重大突发事件,须及时上报教务处协调解决。
4、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监考工作,监考教师于考试开始前20分钟在考区办公室向主考教师领取试题。考试期间,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应到考场巡视。必须加强巡考力度,严格进行考试管理,每个班级至少配备两名监考教师,各考场必须保持安静、整洁。
5、监考教师应在领取试卷后立即到达考场。对考生应合理排座;开考前应向学生申明考场纪律及有关的注意事项,引导学生根据指令要求将与考试无关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并检查学生证件。
6、考试试卷应考试开始前5分钟发放。监考教师应在考场的前后分别站立,认真维持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监考教师必须及时、严肃地处理违纪和作弊事件。遇有作弊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制止,并根据《中北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中的相关程序对作弊行为予以认定,填写《学生考试违纪处分登记表》,学生所在学院于考试结束后立即将《学生考试违纪处分登记表》上交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情节对作弊学生予以纪律处分。监考教师不能在考场聊天、看书报等,也不得私自离开考场,凡违反者以教学事故论处。监考教师对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未能及时制止或协助学生实施作弊,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该监考教师纪律处分。
7、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立即清点试卷,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后将试卷交主考教师,主考教师应清点清楚后于《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考后试卷由开课学院保管。
8、教务处派出巡视组,对考试进行巡视。对违反考试操作规程者及时予以制止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根据《中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成绩评定
1、按适当比例将平时作业、期末考试综合起来评定一门课程的总成绩。
2、考试结束后,开课学院应在指定的评卷场所及时进行集体评卷,教师评卷要规范并严格执行评分标准,教师改动卷面成绩后必须签名,评卷工作应在考试后三天内完成。
3、正常考试情况,一般成绩应呈正态分布;若考试成绩出现异常,开课学院应向教务处提交详细的分析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由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4、主考教师应认真、客观地填写《试卷分析》。教学基层组织要对试卷分析中暴露的问题认真整改;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试卷分析》中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经领导研究同意后执行。
5、主考教师于成绩上报后,将课程试题试卷相关需存档的资料如试题、评分标准、试卷分析等上传至中北大学考务管理系统内存档。
6、教务处派出专家组对各学院试卷进行检查,并核对试卷、书面成绩单及网上成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情节严重者根据教学事故认定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考试评价
教务处组织巡视检查各学院考试的各环节,对各学院在以下方面进行评价:
1、监考纪律;
2、考风考纪;
3、命题质量;
4、评卷规范;
5、试卷保存管理。
在巡视过程中,巡视组发现问题后,及时向学院提出整改,教务处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对问题学院给予相应处理。
三、考试纪律
(一)学生守则
1、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缺一者须携带学院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上必须有本人近照并加盖学院公章,证明要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许参加考试。
2、考生应在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座。学生证及身份证(或有效证明)放在座位左上角备查,本人不得擅自调换座位。考前五分钟发题,考试开始指令下达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后迟到二十分钟不得入场。
3、考生进入考场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但考试时不能相互借用;考生不允许携带书籍、笔记、自备草稿纸等与考试相关的物品及手机、呼机等一切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若携有规定外物品,必须放置于考场前讲台上,手机必须处于关机状态)。
4、笔试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考试科目、班级、姓名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
5、不得在答卷上标记符号等其它信息。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如果试题印刷不清或试题分发错误时,可举手询问。
7、考生在未交出答卷前,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离开考场;交卷后不得再进入考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征得监考教师同意方可离开考场,并按提前交卷处理。
8、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提前持校医院证明到学生所在学院申请缓考,由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未办理缓考相关手续者,按缺考处理。
9、考试结束指令下达后,考生必须立即交出答卷。
10、答卷交出后,经监考教师同意,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或考区内逗留,更不得以任何借口索回或增补答卷。
11、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者,按照《中北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12、无论任何考试,试卷和草稿纸都不允许考生带走。
(二)监考守则
1、监考人要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区办公室并签到,领取试题,并根据考生座次表安排考场。
2、考前监考教师宣布《考场规则》。在考前五分钟开始给学生发试题和草稿纸。考试结束后,试题和草稿纸全部收回交考区办公室。
3、监考人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按考场规则办事,不准在考场内吸烟、看书阅报、谈笑、打手机等,在考场内不许做与考试无关事宜。如有违者根据《中北大学教职工违纪处分暂行办法(试行)》给予相应处分。
4、监考教师的主要责任是监考,在回答学生提问的问题时,只回答试题印刷不清字句,对试题内容不能作任何解释。
5、监考教师发现考生作弊,当场指出后,要立即向考区考试领导组报告,并填写考试作弊经过与处理意见,经考区领导签字后,交教务处处理。
6、考试时间终了响铃后,五分钟内监考教师要将答卷带回考区办公室集中。
7、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如发现擅离职守和其它失职行为,将按校纪处理。
8、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考试中发生的一切情况都要简要地记录在登记表上,收回答卷数与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必须相等,当面与主考教师点清交接,然后在登记表上签名。
9、除相关校领导及有关考试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10、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三)主考守则
1、主考教师根据学院安排做好命题工作,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2、主考教师根据学院安排做好试卷的印刷、分装、运送工作。
3、主考教师必须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考区,将试卷正确分发到监考教师手中,于考试结束后全部回收试卷,办理试卷交接手续,并按规范装订、密封试卷。
4、主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应及时处理试卷中暴露的问题,对试卷中出现的严重问题,应及时汇报。
5、主考教师应严格遵守纪律,坚决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作弊,否则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规定从修订之日开始执行。其他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五、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中北大学成绩管理办法
一、成绩管理
(一)考试课程的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同时结合平时测验、实验、作业等考核成绩进行评定,平时成绩原则上占总成绩的10%~30%,具体比例由基层教学组织决定并事先向学生声明。
(二)考试评分后教师需按试卷袋上提供的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填报学生成绩, 教师如发现成绩错报、漏报可在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前对上学期考核成绩提出更补申请。开学后第二周内补办或经复查发现错报、漏报成绩者,按三级教学事故处理;开学后三周(或三周之后)补办或经复查发现错报、漏报、丢失成绩者按《中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三)以班为单位上课的必修课程须在考试后五日内在网上登录完毕,确定无误并提交后,从网上打印出一式二份的成绩单,由任课教师签字,经基层教学组织责任人及院(系)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任课教师所在院(系)教学秘书报教务科。教务科将其中一份转有关院(系),如发现问题由各系教学秘书到教务处解决。
(四)所有需要在网上登录成绩的课程均需在放假前将本学期成绩登录完毕并提交,未录完者按二级教学事故处理。
(五)课程重新学习、跟班考试(跨年级修读、辅修)的学生持系内加盖公章的证明参加考试。
(六)课程重新学习、复考、遗留问题、(含辅修、跨年级)各类(网上无学生名单)成绩单均需教师手写填报以院(系)为单位的一式二份成绩单,注明考试类型,标明学号,课程重新学习、跨年级修读、辅修等需教师填满“平时、期末、总评”三栏成绩,教师可根据学生的作业及听课情况判定是否给予平时成绩。开学后一周内各院(系)教学秘书将上学期手写填报成绩登录到网上,以便学生查阅。
二 、教师更补成绩
(一)任课教师在提交成绩后如发现错报、漏报成绩,可申请更补成绩。
(二)申请更补成绩的教师须按要求填写《中北大学教师更补成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 《审批表》从教务处网站下载),附考核试卷及平时成绩登记卡交所在院(系)教学院长(教学主任)审批,并附一式两份成绩报告表。开课院(系)教学秘书将审批合格的《审批表》汇总于开学后的二周内交教务处教务科,办理成绩库数据变更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三)如经学生本人申请成绩复核后,成绩确有错误的,除按第三条办理外,还须附加一份经审核后的《中北大学学生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2)。
(四)凡涉及评分标准问题,须由院(系)主管领导委派专家裁定,并做出最后结论。
(五)教师变更成绩应由开课院(系) 教学院长(教学主任)负责监督,如出现舞弊行为,由开课院(系)主管领导处理并报教务处备案。
(六)因任课教师责任心不强而出现试卷误判情况,视情节轻重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学生申请复核成绩
(一)学生如对成绩评定确有疑问者,可要求复核成绩。
(二)学生或学生家长不得直接到任课教师处查阅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的试卷。在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可对上学期考核成绩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对当次考试进行,每学期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再予以补办。
(三)申请复核成绩者须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中北大学学生考试成绩复核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请表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交班主任后报系教学秘书审批。
(四)申请人所在系教学秘书于该学期的第二周持审批后的申报表与开课系教学秘书联系办理成绩复核、试卷查阅事宜。
(五)试卷查阅程序:
1.查阅试卷由开课院(系)教学院长(教学主任)委托任课教师所在基层教学组织进行。
2.查阅试卷须由两名教师共同完成,将查阅结果填入《申报表》,后交本院(系)教学秘书(如成绩确有变动的需另附一式两份中北大学成绩报告表),由本系教学秘书转给申请人所在院(系)。
3.由申请人所在系将复核后的《申请表》转给申请人。
4.在查阅试卷过程中,查阅试卷的教师与任课教师如有不同的意见,由院(系)教学院长(教学主任)组织有关专家裁定。
3、中北大学教材选用与评估管理办法
一、为保证教学质量,必须坚持择优选用的原则。各院(系)教学基层组织要重视所开课程高质量教材的选用工作。对不具备自编教材条件的课程,应选用优秀教材、国家重点教材、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同行公认的好教材及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等先进教材。有条件的院(系)应积极选用国外先进的原版教材。各院(系)选用先进教材的比例应达到70%以上,学校将把选用先进教材作为课程考核及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本办法所指的教材为可发售给学生的学习用书,选用的教材应相对稳定,公共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最多三年更换一次。
三、任课教师应根据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择优选好教材,填写《中北大学教材征订表》(可从教务处网站上下载),由教学基层组织责任人组织教师集体讨论通过,签署意见提交院(系)教学院长(主任)审批,形成本院(系)教材选用计划。
四、各院(系)将教材选用计划按时间要求送交教务处,教务处统一汇总并组织专家进行审定,一经审定送供应部门进行征订、供应。
六、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审定后的各院(系)教材征订计划进行评估,并将各院(系)选用先进教材的情况在全校公布。
五、选用教材一经审批,一般不得更改,如因特殊原因须更改的,在供应部门未采购以前,由教师提出申请,填写《教材更改申请表》(附件),经教学基层组织责任人、院(系)教学院长(主任)签批,报教务处审查并备案。
六、由星空·体育教师编写、未经过学校教材建设立项并通过别的渠道已出版的教材,如以本校本、专科和研究生教学为目的,编著者需向院(系)及教学基层组织提出使用申请,经院(系)及教学基层组织集体讨论通过后,院(系)教学院长(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使用。
七、教师选用的教材必须使用于学生,如出现下列情形者按《中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1.所授内容严重与教材不符者;
2.不使用该教材而搭售给学生者;
3.未经审批的教材进入课堂;
4.不履行正常手续,无故更改教材者。
5.因工作失误使学生在开课一周内尚未拿到教材者。
八、大力加强对教材使用质量调查和教材选用评估工作的力度,除继续对星空·体育自编的教材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外,同时有针对性对在星空·体育使用的校外编写的教材进行质量调查。凡质量低劣,使用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的教材以后不得在星空·体育使用。
九、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悖之处,执行本规定。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4、中北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的实施办法
校教[2005]22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结合星空·体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星空·体育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的实施办法。
一、教授、副教授必须讲授本科课程
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课程,连续两年不讲授本科课程的,不再聘任其担任教授、副教授职务。贯彻执行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把教授、副教授为本科学生上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把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的业绩和成果作为聘任(晋升)教师职务、确定津贴的必要条件。完善教师教学效果考核机制,大力表彰奖励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二、努力提高本科生课程的授课质量
(一)建立从高职称到低职称顺序的排课制度,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完善青年教师和研究生从事助教工作的制度。
(二)建立稳定的教学梯队。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课程都要建立稳定的教学梯队,要确立梯队带头人。基础学科的教授、副教授要为本科生上大课,扩大学生的受益面;本科教学的所有主干课程,都要形成有高级职称教师带头的教学梯队,鼓励各专业教授、副教授讲授基础课。
(三)鼓励教授、副教授开设与本学科、本专业相关的选修课程,并编写相应的高质量教材,扩大学生的知识面。
(四)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根据教高[2005]1号文第7、8和13条的要求,要大力锤炼精品教材,并把精品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目标。鼓励采用外文原版和国内新版教材,使用英语等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要鼓励和推进名师上讲台,鼓励建设校、省、国家级精品课程。
(五)加大教学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在教学活动中,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作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教授、副教授应积极研制、开发与使用CAI课件或编写电子教案,建设优质教学资源平台。
二○○五年九月修订
5、中北大学关于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星空·体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工作,促进星空·体育教学改革的深入、持久开展,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目标
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要紧紧围绕星空·体育教学管理的总体目标——“六个一建设工程”进行;即制订新一轮培养方案﹑建设一批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一批精品课程和优秀课程、建设一批具有星空·体育特色的新教材、建设一个能保障星空·体育教学质量水平的实验体系﹑建设一支骨干教师队伍。
二、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原则
1.教改立项课题必须坚持研究、改革、建设和实践相结合的方针,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边建设,重在改革与实践。立项课题一般要求目标明确,进度合理,成果具体可测、有实际效果。
2.各院申报的人才培养模式项目是学院的“龙头”项目,必须由各院院长、主管教学院长、专业建设责任人、课程建设责任人、实验室建设责任人亲自主持,若项目进行期间主持人工作有变动,不再符合项目主持人条件,则项目主持人要作相应的调整,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项目组的成员必须是项目所涉及的各系列课程教师(在岗)及部分教学管理人员。
3.各院申报的课程内容、体系研究及教学方法、手段研究项目,必须围绕各院设立的人才培养模式教改项目展开,项目负责人应是相关人才培养模式项目中负责该系列课程的成员。
4.教改立项的选题必须思路清楚,方向明确,符合星空·体育的总体教改要求,与当前教改发展趋势一致,并有一定的前瞻性,有利于星空·体育人才培养计划的完善及实施。
5.课题内容要按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目标设计,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突出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使之适应新世纪对人才的要求。
6.教学研究课题组人员职称、年龄等要合理,注重老、中、青结合,形成一定的梯队。
三、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的工作程序
1.制定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1)教务处组织制定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鼓励教师向教务处申报教学研究课题选题(表格见附件),对于有研究价值并列为学校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的选题,在立项时予以优先考虑。
(2)制定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的基本思路:一是教育部和山西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部分项目的继续和延伸;二是在星空·体育过去已评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中选择带有推动和辐射作用的已有阶段成果的课题继续研究;三是结合星空·体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扩招后教学中出现的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从中精选项目。
(3)研究制定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要突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我院本科教育的宏观战略研究;第二部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主要包括教学思想,人才培养模式,素质教育和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第三部分,教学基本建设,包括师资队伍、专业建设、实验室和教材建设等;第四个部分,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研究,包括教学管理体制,教学运行机制,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评价体系等方面的研究。
2.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
根据学校发布的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和立项通知,教师按中北大学教学改革立项申请表申报课题,由各院统一组织申报。
3.教学研究课题的评审
(1)院初审:各院按本单位申报的课题是否应立项,属何层次课题进行评审,做出立项的排序;
(2)专家函审:学校建立教学研究课题评审专家库,根据教师申报课题的类型,评审时从专家库中随机确定评审专家,对课题进行不记名评审,然后由主管部门量化,排序;
(3)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由主管部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校评审委员会。先分学科预审,然后评审委员会审议投票,最后由校主管领导批准立项。
4.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后,项目组写出实施计划,经院、教务部门协调后,办理实施合同手续。
四、课题立项的政策保证
1.学校对获准立项的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具体资助金额按年度公布。
2.对工作突出、成果显著的课题要加大资助力度,并向山西省教委推荐立项,同时优先推荐参加各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
3.参与教学研究课题项目的教师在校内评先进、评定职称等诸方面,与参与同级别科研项目教师同等对待。发表的教改论文、获得的教学成果奖与同级别科研论文、科研奖励等同。
五、教学研究项目管理
(一)经费管理
1.各级教改项目研究经费由教务处统一归口管理,经费的使用实行教改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专款专用。教务处负责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凡是将本项目经费挪作它用者,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并将追究课题负责人的责任。
2.经费的具体管理,采用课题负责人签字制,通过立项后划拨50%,中期验收通过后(中期未通过验收按期改正后)划拨40%,未通过中期验收并未按期改正停止经费支持,结题验收合格后划拨10%,验收不合格扣除10%,并向全院通报,验收优秀划拨15%。
(二)负责人资格管理
1.教改项目负责人资格应按立项原则中第2、3条认定,若在研期间项目负责人工作有变,则所在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院长可对课题项目负责人做相应调整,调整后,原项目负责人可作为主要成员或课题组顾问参加课题研究并指导课题组工作。
2.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教师,离任前应写项目阶段总结、项目组各成员工作情况、项目组成员变更及经费使用报告各一式二份,由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并盖学院章后报教务处审批(省级项目还须报上级机关批准备案),教务处将所有材料归档、保存,作为项目完成后鉴定、获奖排序时的依据。
(三)项目管理
1.实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
(1)实行一年一次项目评检,并决定项目的升降或终止;对研究工作开展好的、成果突出、创新明显、有较大突破的院级项目,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相反,工作进展不大或不力的校级项目,给予警示、批评或终止。
(2)项目经费随着项目的滚动给予程度不等的划拨,对上升的项目,增拨上升等级的经费;对降级项目减少经费的划拨;对终止项目,停拨项目余额经费,并追缴项目已拨经费的余额部分。
2.建立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其职责是:
(1)校级管理
①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确定并发布立项指南。
② 组织项目评审,召开会议,完成项目认定予以公布并划拨启动经费。
③ 根据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及中期检查、评价并提出建议;召开全校教学研究、改革专项交流活动。
④ 结题阶段组织课题鉴定及成果验收,并进行宣传推广。
(2)院(系)管理
① 院(系)要充分认识教学改革项目的重要性,把所承担的项目作为本院(系)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把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同本院(系)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机制改革等密切结合起来。以教学改革项目为契机,建立相应的机制,带动本院(系)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
② 院(系)要制定促进项目顺利开展的政策和措施,在人员安排、政策保障、条件配备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项目提供配套经费,以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督促、检查项目组的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助学校解决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③ 协助项目负责人,加强对项目成员的管理。
3.教务处组织各院(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及相关学科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遴选(必要时对立项申请提出修改意见),报校教学校长批准。
4.获准立项的课题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负责课题的整体设计、组织实施、课题管理、协调、经费管理等工作。
5.教改课题的日常管理、检查及指导由各院(系)组织进行,教务处只对各课题的工作进展实行目标管理。各课题组要根据项目申请书的研究计划进程,每学期末做一书面总结报院(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院(系)汇总后报教务处教研科。
6.各院负责对本单位教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和评估,对组织工作不力、研究工作起色不大的项目,院必须对其进行调整,以确保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7.各课题研究的期限依题目而定,一般1—3年,在研期间,教务处负责组织各课题组成果交流报告会,以促进交流及全校教学改革的整体进程。
8.教改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写出结题报告,校(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鉴定。鉴定工作视项目级别分省级、校级鉴定,由课题组提出申请,教务处、课题组协商后统一组织。
9.对教改立项课题应特别强调注意研究的实践和应用, 对只研究而不在教学中应用的课题,以后不予以立项和评奖。
六、多媒体课件课题立项的管理由现代教育中心负责实施
6、中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重要保证。“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自执行以来,对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进而减少各类教学事故的出现,并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处理起到良好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事故的认定和处理,特修订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
“教学事故”是指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教学活动(教学、教学管理、后勤保障等)中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违反有关规定,破坏正常教学秩序,对正常教学工作、教学活动、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给学校、学生及有关人员带来一定损失的行为。
根据教学与管理的不同环节,教学事故分为理论与实践教学(A)、教学管理(B)、考试及成绩管理(C)、教学保障(D)共四类。根据事故性质和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为重大教学事故,二级为较大教学事故,三级为一般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见附件1。
二、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出现二级以上教学事故者,取消本年度个人所在集体所有评优资格;凡出现教学事故者,扣除本学期教学酬金的20%,取消本年度个人所有评优资格,并根据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1. 对发生三级教学事故责任者,给予院(系)内批评教育。一学期内累计出现两次三级教学事故者,按二级教学事故处理。
2. 对发生二级教学事故责任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一学期内累计出现两次二级教学事故者,按一级教学事故处理。
3. 对发生一级教学事故责任者,报请人事部门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扣除当年岗位津贴的20%。如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三、教学事故处理程序
1. 教学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发现人或发现单位填写《中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表》(见附件2)中的相关内容并报教务处。
2. 教务处受理后及时将《中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表》转至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由责任人所在单位配合教务部门调查核实。
3. 教务处相关科室根据事实认定事故级别并提出处理意见,教学质量管理科备案。若属二级以上教学事故,由教务处签发全校通报批评;对一级教学事故的处理意见,最终由教学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后通报全校。
教学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者应立即向所属单位报告事故发生经过,逾期两日视为故意隐瞒事故,将加重处理。对教学事故任何人均有权向教务处举报(举报电话:3922064),时效为十日。
各系和教务处要加强对教学秩序的监督和检查,无论以何种形式发现的教学事故,各系和教务处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调查、落实并处理完毕。若超出期限或处理不当,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附件1: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
附件2:中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表
附件1
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
理论与实践教学类(A)
序 |
事 项 |
级别 |
A1 |
在教学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淫秽内容或煽动学生不稳定情绪者 |
Ⅰ |
A2 |
辱骂、体罚或其它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
Ⅰ/Ⅱ |
A3 |
擅自减少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学时超过1/4以上者或1/4以下者 |
Ⅰ/Ⅱ |
A4 |
未办理停调课手续而擅自缺课、停课、调课者 |
Ⅱ |
A5 |
无特殊原因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或提前5分钟以上下课 |
Ⅱ/Ⅲ |
A6 |
未按教学日历完成教学任务,实际授课情况与教学日历有较大出入者 |
Ⅲ |
A7 |
未按要求批改作业或遗失学生的作业本者 |
Ⅱ/Ⅲ |
A8 |
整个学期不应学生要求答疑者 |
Ⅲ |
A9 |
CAI设备等不能正常使用,影响教学正常进行者 |
Ⅲ |
A10 |
教师(含实验、实习教师)在上课时不关手机而发出讯号声响者或上课时间使用手机接听电话者 |
Ⅲ/Ⅱ |
A11 |
未经系主任同意,擅自请其他教师代课者 |
Ⅲ |
A12 |
教师只挂名不上课者 |
Ⅱ |
A13 |
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期间长期不给学生指导、致使学生不能顺利完成毕业设计工者 |
Ⅱ |
A14 |
向教务处瞒报教学实际情况(包括实验室开放情况等),额外获取工作量者 |
Ⅰ |
A15 |
因监护、管理不力或擅离岗位,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出现人身或财产安全事故者 |
Ⅰ/Ⅱ |
A16 |
实验或实习课上,因仪器设备或用品未准备好而影响实验或实习按时、按量、按质进行者 |
Ⅱ |
A17 |
在实验教学过程中不认真巡视指导学生实验操作,擅自离开实验实习场地者 |
Ⅱ |
A18 |
已批准实施的自制仪器设备研究项目,半途而废,造成损失者 |
Ⅱ |
A19 |
对名为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实际未按相关标准实施者 |
Ⅲ |
A20 |
对名为开放性实验室,实际未按相关标准实施者 |
Ⅱ |
教学管理类(B)
序号 |
事 项 |
级别 |
C1 |
课程计划中应开课程未排入课表或排错,影响正常教学 |
Ⅲ/Ⅱ |
C2 |
未经主管校长审批,擅自修改教学计划 |
Ⅱ |
C3 |
因教室安排不当造成使用冲突,而又未能妥善解决致使课程停上或考试改期 |
Ⅲ/Ⅱ |
C4 |
因漏通知或错通知造成无教师到课堂,致使上课延误的 |
Ⅲ |
C5 |
出具与事实违背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
Ⅰ |
C6 |
因工作失误使学生在开课一周内尚未拿到教材 |
Ⅲ |
C7 |
教学任务未及时落实,致使课程无法开出 |
Ⅰ/Ⅱ |
C8 |
所授内容严重与教材不符者 |
Ⅲ |
C9 |
不使用该教材而搭售给学生者 |
Ⅰ |
C10 |
未经审批的教材进入课堂 |
Ⅰ |
C11 |
不履行正常手续,无故更改教材者 |
Ⅱ |
C12 |
出现教学事故后,有意偏袒责任人 |
Ⅰ |
C13 |
出现教学事故后,打击报复举报人 |
Ⅰ |
考试与成绩管理类(C)
序 |
事 项 |
级别 |
B1 |
考试时发现试卷短缺或主考教师未到,致使考试推迟进行/或无法进行 |
Ⅲ/Ⅱ |
B2 |
试题出错达五处以上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
Ⅱ |
B3 |
监考教师迟到、早退、影响考场秩序或监考教师未到者 |
Ⅲ/Ⅱ |
B4 |
监考教师擅自离开考场或在考场内打手机或发短信以及做与监考无关的事者 |
Ⅲ |
B5 |
监考教师未按规定清场或清场不彻底,未按规定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者 |
Ⅲ |
B6 |
监考教师未严格按照监考教师工作程序进行工作,导致试卷丢失或学生作弊等现象发生者 |
Ⅱ/Ⅲ |
B7 |
监考教师放松监考,听任作弊或发现违纪和作弊不上报者 |
Ⅱ/Ⅲ |
B8 |
监考教师协同学生作弊者 |
Ⅰ |
B9 |
监考教师私自提前或推后启封试卷、收卷者 |
Ⅱ/Ⅲ |
B10 |
考毕收回试卷的份数与参加考试人员不相符 |
Ⅱ |
B11 |
因工作失误,导致试题和答题卡错装,密封出现错误 |
Ⅲ |
B12 |
因工作失误,致使监考教师未到场或考场监考教师不足 |
Ⅱ/Ⅲ |
B13 |
监考教师收回试卷后试卷未交至主考教师或工作人员便离去者 |
Ⅱ/Ⅲ |
B14 |
试卷印制、传送、保管过程中失误泄密或故意泄密 |
Ⅱ/Ⅰ |
B15 |
接触试题的有关人员故意泄露考试内容 |
Ⅰ |
B16 |
考试评分后遗失试卷,成绩已登录或成绩未登录 |
Ⅲ/Ⅱ |
B17 |
考分报出后因批改失误需要更改成绩5名以上(含5名)者 |
Ⅲ/Ⅱ |
B18 |
阅卷前后或成绩登录时接受学生礼物,私自给学生加分或因个人恩怨,私自抬高或压低学生成绩 |
Ⅰ |
B19 |
登录分数人员徇私舞弊更改学生成绩 |
Ⅰ |
B20 |
命题或印制试卷不及时,影响考试按期进行 |
Ⅱ |
B21 |
管理部门丢失在校生考试成绩一个班以内或一个班以上 (含一个班) |
Ⅱ/Ⅰ |
B22 |
考试结束后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成绩 |
Ⅲ |
教学保障类(D)
序 |
事 项 |
级别 |
D1 |
已到上课时间,值班人员未打开教室或实验室,使课程延迟进行或无法进行 |
Ⅲ/Ⅱ |
D2 |
未经教务处同意,占用教学场所而导致课程延迟进行或无法进行 |
Ⅲ/Ⅱ |
D3 |
因工作失误造成停电、停水,使课程、实验中断或无法进行 |
Ⅲ/Ⅱ |
D4 |
接教室、实验室报修通知后,未能及时维修,导致教学无法进行 |
Ⅱ |
D5 |
采购伪劣教学用品,影响教学 |
Ⅰ/Ⅱ/Ⅲ |
D6 |
教学用品采购、供应、准备不及时,影响教学 |
Ⅲ |
7、中北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义和任务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院校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是整个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教学任务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实际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训练和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大学生从文献检索、科学实验、社会调查到综合文献、严谨推理、刻苦钻研的科学研究能力及品质。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管理
1.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按各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
2.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工作以院(系)为单位,由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负责领导全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运行由有关专业建设组负责。
3.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全程监控。学校领导、主管部门、教学指导委员会,要深入实际,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经常听取各院(系)或专业建设组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情况汇报,不断总结经验,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4. 学校组织的检查环节主要有:
(1) 选题检查。对各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及指导教师资格进行检查,一般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一学期末进行。
(2) 开题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师向学生下达的任务书和学生的开题报告,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一般于第5周进行。
(3) 中期检查。于设计(论文)进行的中期进行,采取抽查方式,组织专家组深入基层,检查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4) 答辩期间检查。分答辩评价组、绘图能力评价组、文献检索与利用能力评价组、中英文资料翻译评价组,深入基层,通过听取答辩、查阅相关资料的办法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总考核结果计算办法如下:答辩评价占70%,文献利用评价占20%,中英文资料翻译评价占10%。有绘图能力要求的,以上三项总分占80%,绘图能力评价占20%。
(5)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以抽查的方式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各院系教学质量评价及专业评估的重要依据。
5. 各院(系)在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过程中起主体作用。各院(系)要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制订细则,完善质量监控体系,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及时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检查情况。
三、选题工作程序及要求
1.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陈述课题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经专业建设组讨论审定后,送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各系于毕业设计开始前的一个月将所属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教务处备案。
部分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也可由学生提出,但学生必须写出开题报告,陈述选择该课题的动机、研究现状、理论与实践意义以及研究该课题的主客观条件、研究方案、参考文献、工作进度等。经专业建设组讨论审定后,由专业建设组指派指导教师,并报教学院长(主任)批准方可执行。
2.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经专业建设组同意,报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3. 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的选择是否恰当、合理是搞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选题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科学研究和科学实践的基本特点,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与技能,使学生受到一次完整的科学实践的学习和锻炼。
(2) 选题应具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选取的课题既要以本学科的基本范畴和基本理论为研究内容,有利于学科的丰富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又要紧密结合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3) 选题应具有多样性和适当性。根据学生对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的情况,针对学生不同的研究能力、特长、兴趣和可投入时间的多少,一方面选题可以多样化,体现不同方面、不同类型的科学实践的特点和要求。另一方面,选题的分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使学生能够在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 选题要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坚持一人一题,要求每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课题,需要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课题,要求每个学生有完整的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但不能把合作的课题写成一篇论文(设计)同时作为几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由专业建设组提名,教学院长(主任)审定,报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含硕士)。必要时也可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以上的科研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助教、在读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 为保证指导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6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指导学生人数,但最多不得超过8人。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校长批准。
3. 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拟定设计(论文)题目。
(2) 根据题目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专业建设责任人和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后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的第一周下达给学生。
(3) 负责审定学生拟定的总体方案和开题报告。
(4) 在设计过程中随时检查、督促学生合理掌握设计进度,以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对学生每周至少进行1~2次工作进程与质量的检查,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
(5) 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在搜集和运用资料方面给学生比较充分的指导;而对方案设计、论证、技术设计等方面,应在鼓励学生独立思考的基础上,采用启发式的方法予以指导,杜绝包办代替,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6) 及时定期向专业建设组汇报学生的设计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7) 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8) 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设计(论文)完成后,要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设计(论文)质量等方面写出评语。
(9)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
五、答辩和评分
1. 学生必须在开始答辩前一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 毕业设计(论文)全部用计算机打印,经指导教师评审后的交专业建设组审查,由专业建设组组织答辩。
3. 答辩委员会按专业组成(毕业生人数较多的也可分组),一般由3-5人组成,委员要求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担任,主任要求副教授以上或相应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经专业建设组提名,教学院长(主任)审定后于答辩前两周报教务处备案。
4. 答辩委员会在答辩前一周定出答辩进程表和答辩地点,提前在院(系)内公布,并组织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然后将答辩进程表和答辩地点报教务处。
5. 答辩时,由答辩人报告设计(论文)内容,报告时间为10-15分钟,提问和答辩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
6. 答辩应做好纪录,存放专业建设组备查。
7.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其评分标准为:
优秀:能全面完成毕业设计的各项任务。完成质量优秀,基本理论正确,基本概念清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反映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书面报告及图纸正确、合理,字迹整洁清楚,并有一定的逻辑性和独立见解,能顺利地阅读外文资料。
良好:能全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任务,基本理论正确,基本概念清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书面报告及图纸正确、合理,尚能顺利地阅读外文资料。
中:能基本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任务,基本理论正确、基本概念清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反映独立工作能力一般。书面报告、图纸的主要部分正确、合理,阅读外文资料能力较差。
及格: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任务,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有错误或不甚清楚,但启发后能补充改正,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反映出独立工作能力较弱,书面报告及图纸没有重大原则错误,阅读外文资料较困难。
不及格:达不到及格水平者。
8.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毕业论文应评为“不及格”:毕业论文中有原则性重大错误或基本上没有完成任务;弄虚作假,有抄袭行为或其部分内容由其他学生代做;答辩时回答问题错误较多,对主要问题经启发后仍不能回答;工作不努力,表现差;毕业论文多处概念不清,图纸不齐全或多处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等。
9. 评分由答辩委员会、指导教师、评阅人分别给出成绩,最后评定总成绩。指导教师给分占总成绩的40%以下,答辩委员会给分占总成绩的40%以上,其余由评阅人给出。总评的“优秀”人数不得超过20~25%,优秀和良好总和原则上不得超过60%。各系应根据具体情况,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定出细则。
10. 毕业答辩实行末位复审制,具体办法及有关规定如下:
(1) 各专业在学生毕业答辩结束后按至少5%将处于末位的学生名单上报院(系)教学办公室,同时书面说明其论文或答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 各院(系)组织专家组进行复审,复审方式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由各院(系)自行确定,一般应组织专家组重新评阅论文、重新答辩,如属于论文书写的问题可只对论文进行复查。
(3) 答辩组已经给予不及格处理的学生不再复审。
(4) 复审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
(5) 院(系)复审组必须严格把关,对每个学生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6) 任何人不得干扰复审组评分,否则按一级教学事故给予处理。
六、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保存
1. 学校视情况,对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选或汇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编”。
2. 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交专业建设组或院(系)资料室保存,对无长期保留价值的毕业设计(论文)可于四年后销毁。
3. 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主要包括以下两大方面的内容:
(1) 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材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各种检查材料等。
(2)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有关图纸、软、硬件成果,以及毕业设计(论文)评语。
8、中北大学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在整个教学运行过程中,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各教学研究等方面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多种文字、图表及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搞好教学档案管理,将直接为教育科学研究、撰写学校史志提供基本材料及原始数据:对于积累办学经验,改革高等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探索高校教学管理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中北大学档案管理办法》已对星空·体育档案馆归档范围的教学档案做出了明确要求,但是,为了便于教学部门的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在教学部门保留完整的教学要案。本规定中所称的教学档案包括属于《中北大学档案管理办法》归档范围的教学档案,以及不属于校档案馆归档的教学档案。不属于校档案馆归档范围的教学档案,教学部门要保存完整的原始材料;属于校档案馆归档范围的教学档案,教学部门要以复印件形式留存。确保教学档案准确、齐全、完整。
教学档案的管理,要遵循自然形成的规律教学部门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各单位要有专门的档案柜,按照档案管理的技术要求(组卷、编目、编号和排架等)进行归档。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借阅办法,确保档案的有效使用。
根据星空·体育的实际情况,规定教学档案的目录、归档单位和保管期限如下:
一、 教务处及其科室管理的教学档案
(一)永久保存
1.教育部、省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种文件;
2.学校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工作总结等教学文件;
3.专业建设规划及有关资料(专业申报、专业评估、国管专业、国防重点建设专业等);
4.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实验大纲;
5.学生学籍(含双学位学籍)(学生毕业后移交学校档案馆永久保存);
6.毕业生名册;
7.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二)长期保存(10年)
1.校发文件;向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请示及其批示等材料;
2.教务综合信息
3.专业申报及审批材料;
4.各种会议记录;
5.教学管理人员花名册及其业务档案;
6.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7.教师年度考核表;
8.教师劳务统计表;
9.扣除业绩津贴情况统计表。
10.校历、教学计划、教学任务、教学日历;
11.课程、专业、实验室建设及评估等有关资料;
12.教学改革立项课题计划及执行情况等有关资料;
13.学生名册、学生人数统计表、学生学籍变动以及违纪处理的有关资料;
14.四、六级外语统考材料及成绩报表
15教材建设规划;优秀教材有关资料;规划教材料;教师出版教材样书;
16.实验室建设、规划材料、实验课教学任务登记表;
17.国家、省、校教学优秀成果奖有关资料;
18.实习基地协议书、
19. 公体教学检查材料及总结;
20.理论教学检查材料及总结;
21.试题试卷检查材料及总结;
22.术科教学检查材料及总结;
23.代表队训练教学检查材料及总结;
24.实验教学检查材料及总结;
25.实习教学检查材料及总结;
26.毕业论文检查材料及总结;
27.星空(中国)期未教学检查材料及总结;
(三)短期保存(5年)
1.各种研讨会、学术交流会材料;
2.各专业、教师、学生申请报告及批件;
3.教师教学分配表、教学任务书;
4.各门课程考题、各班各学期成绩;
5.各种课表;
6.任选课成绩及申报情况统计;
7.学生缓考、复考及重修材料;
8.双学位申报材料
9.推免研究生材料
二、系级管理的教学档案
(一)长期保存(10年)
1.学校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种文件;
2.专业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规划与总结;
3.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年度课程计划、实验、实习大纲;
4.教学进度表、校历、教学日历、课表;
5.课程试题库、试卷库、试卷评分标准与答案;
6.学生成绩档案;
7.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8.教师花名册及其业各档案;
9.实验人员花名册及其业务档案;
10.教学管理人员花名册及其业务档案;
11.系级课程、专业、实验室评估材料;
12.本系教师及管理人员的教研、科研成果各所获各种奖励名单;
13.实验室设置及设备清单;实验教学指导书、
14.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实习生协议、实习手册、校外实习基地的情况及有关资料;
15.各系各专业使用教材目录、主编、自编教材。习题集;
16.系资料室总藏量及逐年增减量统计表;
17.学生各种学科知识、科技发明竞赛及获奖材料。
18.教研活动记录。
(二)短期保存(5年)
1.期末考试的试题、学生考卷、成绩单及成绩分析;
2.学生实习记录、实习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及设计指导书、说明书、任务书、图纸以及指导教师名单等;
3.毕业答辩工作计划及总结、毕业设计(论文)评估等材料;
4.生产实习、社会实践计划、安排及总结;
5.基层组织工作计划、总结;
6.基层组织研究计划及活动记录本;
7.基层组织期中、期末教学检查计划、检查材料及总结;
8.教师听课记录、基层组织会议记录;
9.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
10.有关教学研究会、协(学)会的资料。
第二部分、学院教学管理文件
1、星空(中国)教学管理规范
高校体育教师是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执行者。为了规范我院开设课程的教学过程,促进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的提升,特制订本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星空(中国)教师应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体育工作。要树立教 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钻研的工作作风,要秉持追求真理、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要恪守“人类灵魂工程师”的道德规范。
第二条 星空(中国)教学管理规范包括理论课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术课课堂教学管理规范及实验教学管理规范。体育类术科课程系指《大学体育》公共选项课及体育专业技术课。星空(中国)教师在各教学环节和过程中必须遵守本管理规范。
第三条 星空(中国)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的管理。严禁私自停调课、合班教学,教师每学期停调课不得超过其所承担教学学时的4%。
二、 理论课教学管理规范
第四条 理论课教师在上课时需带点名册、讲义及教案上课。
第五条 理论课教师上课所用PPT,需经学科管理部及理论教研室审核后,方
可使用;
第六条 理论课教师上课不能只使用PPT,要有一定量的板书内容;
第七条 理论课教师上课时着装要整洁大方,不得穿奇装异服。
三、 术课教学管理规范
第八条 术课教师上课时需带点名册及教案上课;严格执行教学常规。
教学常规包括:
1、体委整队,报告人数;2、师生问好,复查人数;3、宣布本课内容; 4、安排见习生;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课前、课后均需点名,并根据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将考勤纳入期末成绩总评。
第九条 术课教师上课时需着运动装,专业术课教师需着专业运动装备。
第十条 术课教师上课时需亲自带准备活动及教学示范;教师要有序组织学生练习,并对学生进行技术指导;教师要加强对课堂秩序的管理,对于影响课堂秩序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一条 术课教师上课时要合理安排练习之间的休息时间,保证课的强度及密 度。
四、 实验教学管理规范
第十二条 实验教师要着工作服(白大褂)上实验课,根据实验设备台套数及学生人数做好分组,并提前准备好实验设备。
第十三条 实验课教师需每学期报备实验计划及相应实验耗材。
第十四条 每次实验后,教师应认真填写实验日志,检查、登记实验设备完好状况及材料消耗情况。
五、 违规及处理
第十六条 严禁迟到、早退以及中途离开上课场地。
第十七条 严禁教师上课抽烟、聊天、使用手机等与教学无关的行为。
第十八条 严禁教师不按教学进度进行教学的行为;严禁擅自减少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学时。
第十九条 严禁私自停调课。对于因私停调课较多者,学科管理部及教研室主任有权对其下一学年教学工作酌情减课。
第二十条 严禁只挂名,不上课。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参照《中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 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未按时、按质完成教学资料上交的,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扣除业绩考核的20%。
2、星空(中国)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暂行)
为了加强我院术科教学安全的管理、规范体育教学工作,增强体育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效地防止和控制在体育教学环节中体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体育教学过程,实行“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 在开展体育教学活动前,任课教师对有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环节对学生 进行安全教育和课堂管理要求;认真检查体育教学场地环境及设备和器材,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器材,严禁学生使用;严格点名并安排见习生;指导学生做好必要的热身准备活动。
第三条 体育教学过程中,严禁教师指导学生开展教学大纲、教学进度以外的教学内容。
二、田径课教学
第四条 田径课教学安全管理的重点是投掷课的教学。
第五条 加强课堂管理,未经教师允许,严禁学生随意触碰投掷物。
第六条 投掷课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合理分组,并合理规划练习场地,四周预留出安全区域;在练习的过程中,对投掷及捡投掷物,教师要统一管理。
第七条 田径竞赛教学,要避开第1、2、3道,防止与公体学生发摩擦及碰撞;跨栏要调整好栏架的高度及栏间距,并做好器材监管,防止非上课人员随意跨栏而造成的意外。
三、游泳课教学
第八条 游泳课教师必须参加救护培训方可上岗教学。
第九条 加强课堂管理,未经教师允许,严禁学生私自下水。
第十条 游泳课的教学只能在浅水区域进行。
第十一条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严密监视教学区域学生的动向,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患于未然。
第十二条 游泳课教学要做到课前点名,课后点名,前后一致方可下课。
四、体操课教学
第十二条 教师与学生着贴身运动装上课,要保持口袋无杂物;要注重一般及专项准备活动,为专项教学提供基础。
第十三条 在练习过程中,教师要合理分组,严禁学生嬉戏打闹,严肃对待徒手及器械练习。
第十四条 针对每一个练习内容,教师要示范保护方法,并在分组练习过程中安排保护内容;跳马练习,教师必须亲自保护;单双杠下面及平衡木两侧必须有防护措施(一般是海绵垫)。
五、力量训练(重块)
第十五条 力量训练只适用于各级校代表队训练,严禁在专业普修及专修教学过程中进行力量训练;严禁在力量训练过程中嬉戏打闹,提高学生的注意力。
第十六条 代表队在进行力量训练前,必须做好针对性的准备活动,制定力量训练的计划,并在训练过程中严格执行;教练员有权针对运动员的状态,调整训练计划。
第十七条 在力量训练过程中,教练员要合理分组,并在每组四周预留出安全空间,防止意外的发生;在进行大力量训练的过程中,教练员必须安排保护。
六、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第十八条 所有参加测试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培训涉及业务学习、工作流程学习、安全教育学习及突发安全事件处理等内容。
第十九条 测试中心针对所有测试环节,做出突发安全事件处理预案。此外,还需协调校医院做好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预案及现场医务监督的安排。
第二十条 通过多种渠道向全体学生进行测试安全须知教育;在所有测试场地醒目位置悬挂不同测试项目测试安全须知,工作人员在测试开始时必须对学生进行测试安全的再教育。
七、其他
第二十一条 对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及时向学院汇报。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学院根据中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给予处理。
3、星空(中国)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指导方案(试行)
第一条 总则
星空(中国)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指导方案,是我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的指导性文件。院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校院两级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一环,是促进我院本科教学质量水平的提高,确保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校院两级掌握学院教学各环节实际运行情况的重要途径,将为校院两级的行政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监控包含两层含义,“监”即监督、查找,是发现问题的过程,“控”即调控、管控,是干预并解决问题的过程。
第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
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是在确保教学秩序平稳运行的基础上,规范教学环节,监控教学过程,促进本科教学各环节教学质量的提升。通过不同形式的监控方法和手段,掌握教学各环节的实际运行情况,并针对性的提出干预措施,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学院的整体教学水平。
第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的原则
1、“常态化”原则
质量监控的“常态化”,是指教学质量监控贯穿本科教学各环节的全过程。从教学准备(期初)、教学运行(期中),到教学结束及之后(期末)的总结,全程跟踪监控。突出监控的长期性。
2、“模块化”原则
质量监控的“模块化”,是指根据教学各环节的特点,结合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专长,分类重点监控。突出监控的针对性。
3、质量监控的“模块化”分类
根据教学管理常规及体育学科的教学特点,将我院的教学环节分为大学体育教学环节、专业理论课教学环节(含试题试卷)、专业术科教学环节(含代表队训练)、实践教学环节(含实验教学)、毕业论文五个模块。
星空(中国)教学质量监控“模块化”分类示意图
第四条 教学质量监控的结构
建立学院、学科管理部、教研室三级监控机制。院级监控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从学院教学管理的宏观层面,对五个模块的教学环节采用抽检的模式进行监控,突出监控教学规范;学科管理部从专业建设的层面,分别对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两个本科专业及大学体育公共课采用听课、资料检查等手段进行全面监控;教研室从课程建设的层面,对教研室所开设课程的教学资料、教师的教学能力、态度进行全面监控。
第五条 教学质量监控的反馈
反馈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教学过程,提高教师的教学责任心,促进教学质量水平提升。反馈整改原则,即指在监控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向相关教学管理部门及人员进行说明,并监控问题的解决效果。
各模块在检查结束后,在组长的领导下,撰写总结并提出整改建议。学院在教研室主任层面进行反馈,各教研室主任这对具体问题及整改建议进行整改实践。各模块在新一轮的监控过程进行整改效果的检查。
第六条 质量监控的程序
制定监控计划
教学监控的实施
反馈
整改
总结
开学初,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公布本学期的教学质量监控计划,监控计划是由各模块的组长召集成员共同制定。各模块小组根据计划及监控原则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针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用及时反馈与集中反馈的方式,向教师、教研室及教学科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并在监控过程中监控整改的效果。一个监控周期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为下一周期监控计划的制定提供参考。
第七条 各模块监控工作方案
1、大学体育
目标:以省级精品课程为平台,升级转型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加强内涵建设,提炼特色,在规范教学的同时,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为冲击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提供基础。
任务:监控教学准备情况;监控教学运行情况;监控课堂教学情况;监控《大学体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站建设情况;
形式:随机听课;不同层次的座谈;与老师及学生的交流;总结;
2、专业理论课
目标:规范专业理论课的教学环节,提高专业理论课教师的教学水平,改善学生的专业学习态度,促进专业教学质量的提升。
任务:监控教学准备情况;监控教学运行情况;监控课堂教学情况;监控教学资料的完整度及质量;监控试题试卷的质量;
形式:随机听课;不同层次的座谈;检查教学资料;检查试题试卷;与老师及学生的交流;总结;
3、专业术课
目标:规范专业术课教学环节,促进专业技术课教学水平的提高;规范校代表队训练环节,形成良性竞争机制,促进训练质量的提升;
任务:监控专业术课的教学准备情况、教学运行情况、课堂教学情况;监控教学资料的完整度及质量;监控代表队训练的准备情况、教练员对专项训练理论的把握及在训练中科学运用情况;监控代表队训练资料的完整度及质量;
形式:随机听课;不同层次的座谈;教学及训练资料的检查;总结;
4、实践教学环节
目标:规范实践教学环节,促进实践教学环节水平的提升;积极进行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实验室建设水平的提升;本着安全教学的理念,提高实验教学的过程管理水平;规范各类实习的教学环节,建立完善的围绕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的学院—— 实习基地联动机制,促进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提高。
任务:监控实践教学环节的准备、运行情况;监控实验课堂教学情况;监控毕业实习的运行情况;监控毕业实习校内导师及实习基地指导教师的工作态度;
形式:听课;实习基地检查;不同层次的座谈;对实验教学及毕业实习教学资料的检查;总结;
5、毕业论文
目标:规范毕业论文教学环节,提高选题、开题、指导及毕业答辩环节的质量,促进学生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的提升。
任务:监控毕业论文各环节的工作运行状态;监控毕业论文各环节的教学质量;监控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工作态度;
形式:检查毕业论文各环节教学资料;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中期检查,掌握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总结;
每学期期初公布《星空(中国)教学质量监控计划》,根据各模块的分组情况,由各组组长负责本模块教学监控计划的组织实施,各组秘书负责监控原始材料的整理及上报。
第七条 本方案在试行过程中未尽事宜,随后补充。
4、星空(中国)教研活动管理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开展经常性的教研活动是更新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师凝聚力及责任心的重要途径,是教师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平台,是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根本方法。为了教研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教研活动的内容
第二条 教研活动的内容包括集体备课、教学研讨、教材研究、教改研究、公开课、教学观摩、业务培训等内容。
三、教研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 星空(中国)教研活动以我院12个术课教研室及2个理论教研室为平台组织 实施。
第四条 教研室学期初制定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并在教学科备案。每学期组织不少于10次的教研活动,每学期均须填写教研活动记录表。
四、教研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学院领导及学科部领导除了参加所属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外,还需参加4次其他教研室的教研活动,进行现场督导。
第七条 学期末,教研室主任提交本学期教研活动记录表及总结。
第八条 教研活动的组织实施,作为对教研室主任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业绩津贴挂钩。
五、其他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5、星空(中国)教学改革研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实验室建设等工作,促进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教学改革研究是促进和规范学院教学管理各环节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是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学院鼓励教师自觉开展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及研究。
第一条 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
根据学校发布的教学改革研究立项指南及申报通知,学院统一组织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学院负责组织实验室建设相关教改课题的申报,学科管理部负责组织专业建设相关教改课题的申报,教研室负责组织课程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等相关教改课题的申报。教学改革项目应以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提升教学管理水平及课堂教学质量为目标进行课题的构思。
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元及评审,并决定推荐项目的名单。教学科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汇总,统一将申报材料上报学校。
第二条 立项课题的管理
学院要加强对各级立项教改课题的管理。管理包括对项目研究进度的监控,项目研究条件的配备、结题的验收及鉴定的组织。
项目在研期间,每学期中学院组织进度检查,对进度较慢或研究不力的项目进行督促,对屡教不改的项目报请教务处终止项目,并停拨经费;每个课题组每学年末上交课题进展报告。
所有课题必须履行验收及鉴定程序。课题结束后,负责人上报结题申请,学院统一组织项目的验收及鉴定工作。
第三条 课题负责人职责
立项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的整体设计、组织实施、进度管理、经费管理及结题。对于因研究不力而被终止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二年之内不得进行教改相关项目的申报。
第四条 特殊政策
鉴于我院专业教学成果的薄弱,经院务会决定,“十二五”期间,凡是依托专业建设进行的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后,学院按上级管理部门核拨经费1:0.5进行配套。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随后补充。
6、星空(中国)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让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及运动训练专业毕业论文环节的质量,促进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特制订本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专业指示综合运用能力的重要平台。专业及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工作。
第二条 指导教师要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讲师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硕士生导师每年必须指导1名以上本科毕业论文;
第三条 毕业生应在学校完成毕业论文工作。由于就业等原因请假,不得超过毕业论文工作总周数的三分之一。
二、导师选择及选题
第四条 在第七学期末,毕业实习环节结束后,由各专业负责人组织选导师。导师选择采用学生选择及专业责任人调配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在第七学期放假前,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选题并下发任务书,布置毕业论文相关环节的工作任务。
第六条 选题应符合各专业人才培养定位。鼓励跨学科研究,鼓励指导教师依托教学及科研课题进行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
三、开题
第七条 毕业论文应进行开题答辩,时间安排在第八学期第二周。开题答辩包括陈述及答辩两部分,答辩组成员学生答辩情况讨论决定开题结论,并将结论上报学科管理部各专业负责人。开题结论包括同意开题、修改后开题及不同意开题。
第八条 对结论为“修改后开题”者,学生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完成后,将相关材料报答辩组负责人审核,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开提意见上报各专业负责人备案。
第九条 对结论为“不同意开题”者,由各专业择时组织进行二次开题答辩。对于二次开题未通过者,终止其本年度的毕业论文工作,并报院教学科备案。
四、指导毕业论文
第十条 在指导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建立导师每周指导机制。通过面对面、电话、电子邮箱及社交平台等,多渠道进行毕业论文的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
第十一条 对于长时间未与导师见面并屡教不改者,导师有权提出终止对学生进行指导的意见,并报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将处理意见上报学院并在教学科备案。
第十二条 建立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机制。通过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毕业论文的各环节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督促毕业论文环节顺利的进行。
五、答辩及复审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的答辩安排确定答辩时间,各专业做好答辩安排并上报院教学科。院教学科统一汇总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第十四条 在答辩前一周,完成论文的评阅工作。各专业要收齐指导教师评语及评阅人评语;答辩结束后,由各组负责人提交答辩委员会评语及答辩记录表。
第十五条 对于答辩未通过者,由学院统一组织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复审。
六、成绩填报及毕业论文归档
第十六条 在复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各专业负责人完成成绩汇总及上报工作。
第十七条 在整个环节工作中,各专业负责人要严把各环节存档资料的格式及内容质量。对于不合格者,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修改;对于不按要求完成资料整改的教师,终止其指导本科毕业论文1年,当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存档包括开题报告、任务书、指导教师评语、评阅人评语、答辩委员会评语、答辩记录表及其相关材料的电子稿。
七、优秀毕业论文
第十九条 各专业根据学校下发名额,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获得者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规定格式编写优秀毕业论文摘要,并将电子稿提交学院教学科,教学科根据相关要求完成上报及存档工作。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星空(中国)所有
7、星空(中国)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毕业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综合性实践环节,是学生巩固和深化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专业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为了加强我院毕业实习教学管理,提高毕业实习教学质量,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各专业应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专业方向,建设稳定的、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契合度较高的实习基地。运动训练专业的实习基地应为具备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条件,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实习基地应具备体育教学的基本条件及健身指导与健身俱乐部管理的基本条件。
第二条 运动训练专业应以提升学生的执教能力为目的,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向以提高学生的体育教学能力及健身指导能力为目标进入相应的实习基地。
第三条 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的管理办法。实习生必须进入实习基地完成毕业实习环节,原则上不考虑分散实习。
二、实习基地的管理
第四条 实习基地需为实习生配备指导教师。基地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教学、训练及教案或训练计划的设计。
第五条 实习基地需根据各专业要求制定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工作计划及安排。
第六条 对于不能提供基本实习条件的基地,经学院评估后决定是否保留。
第七条 实习基地要为学生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三、实习前的管理
第八条 各专业要制定实习方案并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每班配备三名指导教师,专业责任人必须是实习指导教师。
第九条 各专业要制定对实习基地的要求,并在送实习生的同时提交给实习基地的负责人。
第十条 各专业要安排实习生进行实习前的相关教育。实习前教育包括专业教育及安全教育;学生签订《星空(中国)毕业实习安全责任书》。
第十一条 各专业要提前与专业实习基地进行联系,并分配每个实习基地学生人数。
四、实习阶段管理
第十二条 各专业安排实习生的接送。在送实习生时与实习基地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
第十三条 实习指导教师每周要对负责基地进行指导,并对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实习生及基地指导教师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 实习结束后,分专业进行总结及座谈;召开实习基地负责人座谈会;
五、实习经费管理
第十五条 专业负责人于实习前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理实习经费的预支手续。
第十六条 实习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实习基地建设、实习生补贴;实习结束后,各专业负责人提交实习经费使用报告,并凭票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及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星空(中国)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8、星空(中国)试题印刷管理规定
根据中北大学关于试题印刷的相关要求,经院务会讨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考核性质为“考试”的理论课必须以试卷的形式进行考核;
第二条 任课教师于考前两周内出好试题(AB卷,且无重复),报教研室主任及专业负责人审批后,密封提交教学科;
第三条 试题提交前,必须由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进行审核,并在试题封面及试题袋封面签字后,当面进行密封;
第四条 密封好的试题袋由教研室主任或命题教师提交教学科,并由教学科负责试卷的印刷及考试的组织;
9、星空(中国)考试阅卷细则
为了规范阅卷,使阅卷工作能够更好地做到公平、准确,特制定本细则,各相关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本细则进行阅卷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阅卷必须用红色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按照评分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给分、扣分有依据。分数改动处要有阅卷教师亲笔签字。
第二条 每小题有错误的地方打ⅹ,部分错误的打半对,并在本小题标题左侧相应空白位置给出扣分。并在每道大题的得分栏内给出本道大题的总得分;
第三条 填空题在错误的空打ⅹ,并在本小题的标题的左侧给出扣分;
第四条 简答题在错误的答题点上打ⅹ,在本答题点标题的左侧给出扣分;
第五条 论述题全对打一个大√,若全错打一个大X,若部分正确打一个v ,在其左侧空白处给出扣分;
第六条 合分要准确,要与成绩单期末成绩一栏相一致。
10、星空(中国)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根据《中北大学教学档案管理规定》,并结合我院专业教学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星空(中国)教学档案分学院、学科管理部及教研室三个层级,根据教学档案的属性分级存档。
一、 院级教学管理档案
(一) 永久保存
1. 向上级主管本门的请示及批示材料;
2. 专业申报及审批材料;
3. 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相关材料;
4. 学校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文件;
5. 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6. 专业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
7. 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实验大纲;
8. 毕业生名册;
(二)长期保存(10年)
1. 教师花名册(全院、教学管理人员、专业、教研室);
2. 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3. 学院各级各类教学成果汇总;
4. 教改立项汇总表;
5. 专业、课程及实验室评估材料;
6. 实验室设置及设备清单、实验教学任务登记表;
7. 校外实习基地相关资料;
8. 教材征订目录;教师出版教材汇总及实物;
9. 教学质量监控相关材料;
10. 年度课程计划、校历、教学进程、教学任务书、更补计划申请表;
11. 教学日历、课程表;
12. 申报校任选课材料;
13. 新开课、开新课材料;
14. 学籍异动材料、学生违记处分材料;
15. 学生成绩档案、学生缓考、重修材料、更补改成绩申请表、毕业生资格审查表;
16. 运动训练专业挂名统计、高水平运动员归队统计、比赛加分材料;
17. 优秀毕业论文;
18. 学生各级各类教学获奖汇总;
19. 四、六级相关材料
20. 试题、试卷相关材料;
(三)短期保存(5年)
1、 双学位申报汇总表;
2、 推免生汇总表;
3、 期末考试试题、学生试卷、成绩单及试卷分析;
4、 学生实习报告手册、毕业论文相关材料;
5、 教研室工作计划、总结;
6、 教研活动计划及记录表;
7、 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汇总表;
二、学科管理部教学管理档案
(一) 长期保存(10)年
1. 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 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
3. 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试验大纲;
4. 毕业生名册;
5. 专业教师花名册及其业务档案;
(二) 短期保存(5年)
1. 专业实习计划及总结;
2. 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安排及总结;
3. 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
4. 专业教学计划、专业进程表、课表;
三、教研室教学管理档案
(一) 长期保存(10)年
1. 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 课程及教学团队建设规划;
3. 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
4. 教研室教师花名册及其业务档案;
5. 课表;
(二) 短期保存(5年)
1. 教研室工作计划及总结;
2. 教研活动计划及总结;
第三部分、相关教学工作流程
1、星空(中国)教学科工作流程
2、星空(中国)学科部教学管理工作流程
3、星空(中国)教研室教学管理工作流程
4、星空(中国)学期教学质量监控流程示意图
5、星空(中国)教学资料归档流程
6、星空(中国)组织学生考试流程
7、星空(中国)指导毕业论文工作流程
8、体育与艺术学院毕业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9、星空(中国)教师更补成绩流程
10、星空(中国)教师停调课手续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