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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01日 00:00   点击量: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个人基本信息(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隶属关系
A中央 B地方
学历
院系班级
所学专业
学号
就读起止时间
公民身份号码
学校地址及邮编
本人联系
电话
入学前户籍所在
县(市、区)
家庭联系
电话
现家庭地址及邮编
父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母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其他亲属及联系方式
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应缴学费总金额(元)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元)
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由毕业生向经办银行确认后填写)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本金(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地址
贷款银行地址
贷款银行还款账户
贷款银行还款账户
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只可选择一种,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收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收款人地址:
邮政编码:
毕业高校审核情况
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查, 同学应缴纳学费 元,实际缴纳学费 元,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经审查,情况属实,根据《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建议补偿学费 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分管校领导
审查意见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验、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批准书号为:
入伍通知书号为:

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建议补偿学费 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补偿学费 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备案),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高校留存备查;另一份供毕业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
2.各高校可自行复印(正反面,A4纸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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