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体现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在外省求学的学子的关怀,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湖北省人民政府驻晋办与山西省湖北商会联合在星空·体育设立自强奖助学金。为做好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星空·体育正式学籍的湖北籍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3000元,奖励20名;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
资助标准:每人2000元,资助2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是星空·体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名额分配见附表
五、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本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一年级学生无需提供)和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在整理上报材料时请用曲别针或夹子,不要用订书针装订;
2.学院学生科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进行相应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将评审结果报告、推荐学生一览表及申请材料报学生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
3.学生处组织评审会对各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复审,由学院学生科负责老师进行评选推荐情况说明;
4.公示无异议后报湖北商会后发放奖助学金。
注:“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推荐学生一览表从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2月1日